山东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开放课题的通知
为更好地推动经皮给药制剂产业发展,发挥好山东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作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拟设立开放课题,接受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责任人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学术道德和创新能力,遵守山东省有关开放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各项科研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信守合同。
2.课题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应符合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内容。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开放课题申请书,6月10日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盖章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开放课题将按《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评审和公示。
三、课题管理
本次设重点课题1项。
1.重点课题资助金额为10万元。课题经费使用按照山东省科技厅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和《课题任务书》执行。
2.研究周期:重点课题不超过2年。
3.课题评审重点考察以下内容:一是研究团队的科研实力;二是课题目标、内容、技术路线和创新点;三是课题成果的预期成果;四是课题的经费预算。
4.课题成果要求:
重点课题研究成果除研究报告外,须同时符合以下项:
1)1篇SCI论文;
2)申报发明专利2项。
5.重点课题评审通过后,签订任务书时课题组须有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成员参与。
6.开放性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专著、论文、研究报告、鉴定证书等,其知识产权归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所有,所有课题成果须标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开放性课题资助”。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由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负责办理;申报各类科技奖励应由双方单位联合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玉文,王文心
电话:0086-531-81216516,81216520
邮箱:sdzjywj@163.com
附件1: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2: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开放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