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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原料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的通知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4-09-24                 信息来源: 原创

为加强化妆品原料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各研究方向建设,发挥好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支撑和监管服务作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拟设立开放课题1项,接受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创新能力,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山东省有关开放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信守合同。

2.课题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应遵照指南要求,需覆盖指南中全部内容。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开放课题申请书,于1020日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签章的扫描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开放课题将按《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评审和公示。

三、课题管理

1.课题资助金额为810万元,具体资助费用评审后确定;评审重点考察内容包括:(1)研究团队的科研实力,(2)课题目标、内容、技术路线和创新点,(3)课题的预期成果,(4)课题的经费预算。

2.课题经费使用按照山东省科技厅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以及双方确认的《课题任务书》执行。

3.研究成果归属:开放课题研究成果除研究报告外,专著、论文、评价证书、知识产权等归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所有课题成果须标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开放性课题资助,课题编号******”;研究成果如需组织第三方评价,由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负责办理;申报各类科技奖励双方另行约定。

4.研究周期应不超过2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海英,李启艳

电话:0531-81216717,81216708

邮箱:myhy12@163.com

附件1: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附件2:开放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