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保健食品和药品,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1-01-26                 信息来源: 原创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和销售,给群众医疗和用药安全埋下隐患,也使消费者在经济上蒙受损失,那么,如何正确区分保健食品和药品呢?

(一)、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从概念上来看,保健食品是指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机体调节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从定义的含义上看,二者有本质区别,不能相互替代。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仅有保健作用并无治疗作用,因此,消费者患病必须到正规医院诊治,以免贻误病情。

(二)、保健食品的几种违法宣传销售形式

结合基层药品稽查实际,笔者总结出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进行违法宣传和销售的几种形式:

一是义诊。销售人员利用晨练这一老年人相对集中的时段,以义诊名义无偿为老年人检查身体,检查结果是多数老年人应服用其销售的产品。销售人员往往一边向老年人介绍某种疾病的危害,一边讲解产品的功能主治及疗效,以达到促销之目的。

二是免费咨询、赠药。销售人员先是散发免费咨询、赠药的宣传单,然后假扮专家举办讲座,声称免费赠送产品,患者用后可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这种赠药活动往往为限量赠送,同时向患者发放购货优惠卡,引诱患者大量购买其产品。

三是到偏远农村进行销售。销售人员利用农村交通不便、农民对保健食品和药品辨别能力较差的特点,深入偏远农村,与事先安排好的“托儿”配合,诱骗农民购买保健食品。

以上几种宣传销售形式,由于方式隐蔽、流动性强,即使消费者发觉上当受骗举报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难度也较大。

(三)、如何辨别保健食品

1、一是通过外包装进行识别。保健食品外包装必须注明以下内容:保健食品品名、生产单位、批准文号、主要原料、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生产日期、保质期、注意事项等。保健食品必须标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二要看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应印有专门的“保健食品”标志(图案为蓝色草帽形状),其下方印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根据规定,批准文号标示方式为“卫食健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国产)和“卫食健进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进口)两种(2003年6月前批准的)或“国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及“国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 (2003年10月以后批准的);“国”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前面的四位数代表批准年份,后面四位数代表流水号;每个品种只有一个批准文号。三要看保健功能。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只能规定保健作用的适用人群、适用方法及食用量等内容。

2、是将外包装与说明书上的内容进行对比。如果外包装和说明书上的批准文号不一致,则该产品的内在质量也很难保障

3、是将同一企业的不同品种或是不同企业的相同品种进行对比。如同一企业两个品种保健食品的生产原料完全相同,则该产品的作用就值得怀疑。

4、是通过保健食品审批部门网站进行查询辨别产品真伪。

在此,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的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超市等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单位选购保健食品,并索要购货凭据或发票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