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关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25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我院对2025年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1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地点: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南楼101室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749号
二、资格审查步骤
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领取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3.确认签字。领取《面试通知单》后,应聘人员仔细核对《面试通知单》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并进行确认签字。
三、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
1.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网上报名)免冠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面)。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2月17日以前取得)及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可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承诺书(附件1);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5.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1),以及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附件2);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以及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人员,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交,本次需提交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承诺书(附件4)。
8.《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9.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请提供研究方向证明(附件5)和成绩单。
10.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附件6)
11.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7)。
(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照前述顺序排列。
2.复印件均为彩色复印件,左侧竖向简装即可,材料首页用A4白纸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请勿另行设计加装封面。
四、个人放弃声明
1.放弃资格审查。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5年5月17日16:30前将《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扫描件(附件8)发送至邮箱sdssyyzp@163.com ,同时将原件寄送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749号,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人事科,0531-81216575。
2.放弃面试资格。领取了面试通知单人员,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请务必于面试之日前第3天(不含面试当天)的17时前将《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扫描件(附件9)发送至邮箱 sdssyyzp@163.com ,同时将原件寄送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749号,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人事科,0531-81216575。
五、其他说明事项
1.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不含面试当天),面试人员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后期未按承诺书中的时间上交相关材料,视为放弃。
4.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fdc.org.cn/)进行公布。
5.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双方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10)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
6.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7.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1-81216575
附件:1.承诺书(学历学位)
2.承诺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同意应聘介绍信
4.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承诺书
5.研究方向证明
6.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
7.中共党员证明
8.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9.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10.委托书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