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科技动态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原料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的通知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3-10-08                 信息来源: 原创

为更好地推动山东省化妆品原料产业发展,发挥好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原料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作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拟设立开放课题,接受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课题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学术道德和创新能力,遵守山东省有关开放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各项科研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信守合同。

2. 重点课题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应从指南中选取,需覆盖指南中一个研究方向的全部内容;一般课题自选题目。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开放课题申请书,10月25日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盖章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 开放课题将按《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评审和公示。

三、课题管理

本次申报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1. 重点课题资助金额为8万~10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金额为2万~5万元。课题经费使用按照山东省科技厅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和《项目合同书》执行。

2. 研究周期:重点课题不超过2年,一般课题为1年。

3. 课题评审重点考察以下内容:一是研究团队的科研实力;二是课题目标、内容、技术路线和创新点;三是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四是课题经费预算。

4. 课题成果要求:

重点课题研究成果除研究报告外,至少须符合以下至少1项:

(1)1篇SCI论文,申报发明专利1项;

(2)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申报发明专利1项。

一般课题须完成1篇研究报告及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5.开放性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评价证书等,其知识产权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享有,所有课题成果须标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原料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性课题资助”。研究成果如需组织评价,由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负责办理;申报各类科技奖励应由双方协商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海英,李启艳

电话:0531-81216717,81216708

邮箱:myhy12@163.com

附件1: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附件2:开放课题申请书